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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6章 秘境边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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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速速,很快就出现在了天空。
        不同于另一个世界的小学生,喜欢写的,太阳伯伯缓缓升起,我感觉到了温暖。
        在秘境,太阳是以浩瀚的气势,就这么出现了。
        要么是光照万里,要么是漆黑一片。
        如果这是某人的设计,还真是……没有意思啊。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,一切都看得清楚起来。
        两人休息谈话的地方,算是一处陡坡,此时坐在那,却是可以看到周围的。
        几乎每一片土地的颜色都不同。
        但就是这么四四方方,恰到好处,让人一阵绚烂。
        阳光带来生命。
        所以经文里,最出名的就是那句。
        要有光。
        王剑叹息一声,说道:“这里真美。”
        安娜忽然看了看,说道:“你没有进过秘境吗。”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,第一次,所以来逛逛,嗯,你们呢。”
        安娜有些迟疑,说道:“在美国,真正的秘境很少,这一点没有隐瞒,我们的历史太短,缺乏你们的所谓改朝换代。”
        王剑想了想,顿悟。
        各国之间,虽然对自己到底有多少个秘境藏着掖着,实在不行了,后续白帝秘境早就暴露,无法隐藏的,自然是只能公开,许可外国人进来作为观察员。
        起码王剑就知道,朱雀内部肯定有好几个秘密的秘境,与政府共同管辖。
        秘境因为什么形成?
        秘境的人吃多了撑得跑进秘境去?
        因为斗争。
        原本掌握大量资源的前皇族,或者前朝军事力量首领,在发现自己的祖国灭亡无可阻拦,自己继续抵抗就是死的情况下,大多数会选择跑路。
        这是很明显的二选一,留下,意味着被推平或者寄人篱下不知道哪一天被干掉。
        而跑路,躲进秘境,走之前多带人,起码可以混个草头王的待遇啊。
        所以,越是历史久远,幅员辽阔,树大根深的国家,越是有着巨量的秘境。
        而美国就差着事儿了。
        毕竟他们动手太快。
        此时美国也忽然回过味来,整个美洲大陆,所拥有的秘境一只手数的过来,而亿万人口的美洲,很显然没有足够多的秘境装下这么多人口了。
        比起潜力无穷,积攒了无数秘境可以跑路的华国人,美国人发现,如果一旦兽海抵挡不住,需要跑路的时候,自己好像是最惨的。
        所有不惜一切代价,美国人正在疯狂的寻找可以使用的秘境。
        当然了,这话也就是说说。
        他们真正想要的,是可以让上层跑路的秘境而已。
        这可不容易找。
        环境要好,地方要易守难攻,将来大反攻的时候,要有利于他们打回来,继续称王称霸。
        这里面有多难,没人知道。
        安娜也很为这美景感伤了一下,但很快就反应过来,“我们该走了。”
        “走什么走,你没感觉这里多么美丽吗,我是不想走的。”
        安娜说道:“我们是外交使者,这里只怕很快会重新打开,道路后面,是秘境的人。”
        “江山如此多娇,引无数英雄竞折腰,为了这样美丽的土地,多少人血染风沙?”
        王剑完全感觉和明白,为什么历史上这么多战争了。
        人类之所以是人类,是因为传承。
        骨子里渴望追求土地的原始人,消灭了骨子里对土地可有可无的人。
        更腹黑的原始人,消灭了直肠子的原始人。
        野心勃勃的原始人,消灭了那些胸无大志的家伙。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野心。
        野心是饥肠辘辘的恶狼看着农场羔羊的绿眼,野心是阿门农祈祷胜利烧死女儿的熊熊烈火;
        野心是勾践为仆作奴生吃人粪时强作的欢颜,人挡杀人,佛挡杀佛,不顾面子和尊严,抛弃道德和底线,心心念念一定要做到的事才配得上“野心”两个字。
        野心是看到了美好事物就想占有的欲望。
        就是看到皇帝出巡的浩大场面,大呼大丈夫生当如此的坦然。
        当然了,野心不是傻缺。
        什么叫傻缺呢?
        刚成立个早点铺子就天天叫着要“拳打肯德基,脚踢麦当劳”。
        刚做个手机,就大叫“苹果是垃圾”。
        刚凑齐几个人,就叫着要搞“新金融”。
        传销的、吹牛逼的,那真是个个心怀大志,个个志向赛过大小马,不让健林……但这玩意现实吗?有几个正常人相信他们吹的牛逼?信这个的,有几个不是连人带马摔到尸骨无存的?
        什么时候考虑什么样的问题。
        世界上有两种“志向远大”第一种志向远大指向的是人,另一种志向远大指向的是事。
        两者不同的地方在于,前者把让自己超过其他人当作终极目标,后者则把做成一件事当作自己的目标。
        志向,如果说仅仅是想做人上人,爬上其他人头顶作威作福,那么基本上就会功败垂成。
        先定个小目标,然后一点点实现他,最重要的是,知道自己最终想要什么。
        两千年前,就有这个情况。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的项羽,实力是当时天下第一强大的法术强者。
        但是这人太年轻,哪里是大了自己二十岁的刘邦的对手。
        他所谓的“无颜见江东父老”固然可歌可泣。但是作为领袖他关心的不是最终的成败,天下的一统而是自己的“颜面”。因此项羽就有了他本身的一个悖论,当他的颜面,或者他的某个属性跟现实冲突的时候,他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矛盾。如果他违背自己的行事原则,那么他的胜利又有什么意义?而如果他不违背自己的原则,那么他最终会失败,如何又能证明自己高人一等呢?
        而对面,看项羽,鸿门宴也好,乌江自刎也罢,他骨子里的那种傲气或者说那种对自己行事风格,诺言,颜面的在乎程度超过了他对达成目标的渴望。很多人喜欢项羽,因为他确实很可爱,他爱恨分明,坦坦荡荡,言出必行,甚至在抓住对方的老婆孩子之后还能以礼相待。
        君子啊。
        但是其实,这就是个暴虐的年轻混蛋。
        对面的刘邦才是明白人。
        刘邦是另一种志向远大,他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名声,诺言或者是行事风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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